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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605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5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徐继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宅基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提案,经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坚持因地制宜精细规划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市于2019年启动“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规划资源局坚持以实用、好用、管用为前提,不断提升规划质效,为农村宅基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提供规划支撑。一是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增强规划意识。加强在村庄规划等工作方面的宣传和舆论引导,重点为基层镇、村宣讲乡村振兴最新政策,指导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逐步提高乡镇政府、村“两委”、村民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村庄规划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努力形成理解规划、支持规划、维护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属地党委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村“两委”积极性,切实形成推动村庄规划工作的合力。二是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根据村庄实际保障村民户有所居。一方面,通盘考虑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宅基地使用等各方面因素,立足村庄发展基础,把握演变趋势,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和配置空间资源,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另一方面,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系统梳理村庄发展的可利用空间,优先将可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用于解决新增宅基地需求,并充分整合村内违法用地、闲置地,布局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提升村庄环境品质和配套水平,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规模与空间布局。

  二、持续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培训,重点围绕“三严禁、三不得”的政策要求,深入各涉农区开展宅基地管理宣传服务,推动各涉农区严格落实《市规划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委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举办多期宅基地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用地建房的意识。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各涉农区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多级巡查、社会公众监督等农村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和落实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早发现快处置机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督导,实地了解各涉农区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交流与业务指导,推动全市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稳慎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我们将指导各涉农区结合本区实际,稳慎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四、探索闲置宅基地多元化盘活

  一是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坚持以保护农民权益为底线。我市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搞商品房开发,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二是鼓励闲置宅基地复合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类型、控制高度、乡村风貌、基础设施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民宿体验、文化创意等农村产业。三是天津市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推出闲置农房流转管理系统,以农文旅平台建设为抓手,打造农文旅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建成闲置农房流转委托咨询服务主体,全面摸排天津市闲置农房存量资源,建立闲置农房挂牌展示专区,满足社会资本对项目信息的获取需求,与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链条交易流程,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开辟线上路演专区,建立定期项目路演机制,集聚全国投资人资源,为民宿项目招商引进社会资本,按照政策要求,推动培育农文旅平台不断发展壮大。推出“天津院子”品牌序列,积极推动打造民宿样板,盘活闲置农房资源,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依托“民宿+”方式,导入农文旅运营产业化体系,引导乡村旅游重点片区从规划、设计、建设到承载运营全过程,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平台整理了静海区、西青区、宁河区、蓟州区、滨海新区等涉农区乡村旅游重点片区资源,上线可流转闲置农房约1500间,完成流转约204间,积极打造蓟州官庄彩沟路项目、蓟州下营小岗村项目、西青杨柳青项目、津南郭黄庄项目等重点项目,通过闲置农房流转管理系统保障闲置农房交易权属清晰规范,形成我市民宿典型示范效应。四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力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打造涉农区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区有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有养老服务综合体(区域型嵌入式机构)、村有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或助餐服务点,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可及。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引入品牌化企业、扶持连锁化运营、支持规模化发展,降低运营成本,培育乡村新动能。推动农村养老与乡村旅游、农产品开发等相衔接,支持发展短期休闲养老、康养特色服务,打造具有不同特点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模式。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JYTABL152022/202508/t20250808_7108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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