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第二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24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4〕5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部第二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推荐工作。经县级自愿申报、市级推荐、自治区审核及专家论证等程序,拟推荐桂平市(排名第一)、钦州市钦南区(排名第二)申报第二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2日起至8月18日止,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5505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88372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