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个坚持”着力破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难题
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 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贵州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政策举措,着力破解物业服务“管理跟不上、资金无来源、物业收费难、群众不满意”等难题,不断巩固搬迁脱贫成果,使41.68万户搬迁群众实现物业管理,占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96.5%。
一、坚持群众至上,完善物业服务管理顶层设计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全省9个市州、40个县市区、98个安置社区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问计于民,为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文件夯实群众基础。二是积极会商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对住房维修资金、物业费筹措、物业选择、群众参与等重点内容进行充分商讨,形成一致意见。三是高位推动政策落实。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二、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物业服务管理共建共管共享
一是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全新模式”。总结提炼推广党建引领下的“政府和社区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群众自主组织实施”3种物业管理模式,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精准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米”。以“红色物业”服务为抓手,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党组织,纳入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给广大搬迁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保障。三是推动物业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积极发挥搬迁群众主观能动性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动能,有效化解传统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搬迁安置社区中存在的业主委员会难成立、业主利益难代表、物业企业难收费、日常运行难管理等“四难”矛盾,得到基层群众普遍认可。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物业服务管理可持续发展
一是明确补贴时间。从搬迁群众生活实际出发,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引导群众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入住后3到5年内政府“补贴”部分物业费,到2025年实现完全由群众自觉缴纳。二是拓宽经费来源。制定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实体化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努力盘活安置区各类资产,发展后续扶持产业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不断拓展物业服务管理资金补充来源。三是严格经费管理。严格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资金管理,在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设安置社区物业管理资金账户,实行支出申报制度,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并在安置社区显眼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搬迁群众监督,确保物业管理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原文链接:http://xczxj.xizang.gov.cn/jyjl/202308/t20230824_372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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