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钦北区贵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钦市农业函〔2022〕26号)
发布时间:2022-05-07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钦市农业函〔2022〕26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钦北区贵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提请评审2022年钦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钦北农报〔2022〕16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函〔2022〕11号)精神,2022年3月10日,我局组织专家组对《2022年钦北区贵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报告文本、设计图纸和投资概算。现就《2022年钦北区贵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照《2022年钦北区贵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开展下一步的工作。该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512亩。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945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三、同意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资金申请计划,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如因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确需变更设计,并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且变更后项目总金额不得突破项目预算。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8378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引以为戒!禁渔期非法电鱼被依法处置
下一篇: 贵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开展蚕桑生产科技服务
最新发布
- 同德县被授予“中国牦牛之乡”2025-11-12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