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08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有关涉农高校:
自2022年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原则上每年全国培育约2万名“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带动全国500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项目拟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训。培训经验丰富的优秀职业技术学院也可作为培育机构。
为做好我省“头雁”项目培训,现开展培训机构遴选工作,请有承接培训任务意愿,具备从事培训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于4月13日前将机构和师资简介、有关证明材料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清单(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报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0531-5178925251789109
邮箱:sdnyrs@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附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_.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4/t20220407_3895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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