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逾期未年审港澳流动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06来源: 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为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视为无证捕捞。珠海市农业农村、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港澳流动渔民,渔业捕捞许可证逾期未年审的请尽快办理年审手续。
附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未年审港澳流动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名单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content/post_30456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率先发布!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这样“补”!2025-09-17
- [奋进的中国 我们的“十四五”]卫星视角:黑龙江农业何以为“大”2025-09-17
- [奋进的中国 我们的“十四五”]黑龙江 “大国粮仓”端稳“中国饭碗”2025-09-17
- 黑龙江各地水稻陆续开镰收获 奏响丰收序曲2025-09-17
- 农林大厦办公室门及门锁批量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2025-09-17
- 守护“粮袋子” 鼓起“钱袋子”202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