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3号
发布时间:2021-12-27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37595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16 | ||
| 标题: |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3号 | ||||
| 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43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案件名称 | 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运输动物未附检疫证明案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畜牧)罚〔2021〕43号 |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王江成 |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 违 法 事 实 | 2021年9月1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樊城区牛首镇有违规调运生猪的情况。经核实,当事人王江成驾驶车牌号为鄂FT91G9货车于9月17日上午8点和王开顶、王开祥三人从襄阳西上高速到荆门沙洋县的一个养殖场,三人共购买了43头仔猪,其中王江成购买了14头仔猪,用于自己饲养。当事人不能提供14头仔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备案表。 | |
| 行政处罚依据 |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三款。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运输动物未附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1800.00) 2、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3500.00)。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12/t20211227_2677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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