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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种渔具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

发布时间:2021-12-07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12月1日起,禁止使用36种渔具。如果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钓鱼,可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除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新公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分类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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