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召开2021-2023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暨廉政风险防控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05来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部、省、市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制度,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10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全县2021-2023年新一轮农机购置和报废补贴政策加强实施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风险防控专题会议。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业基础设施与装备股、农机监理站等有关职能站股负责人,全县13个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农机购置补贴具体经办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张宇模主持。
会议要求,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操作实施者,要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实施受理、审核和属地监管责任。一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操作流程开展购机补贴具体业务工作,认真受理申请,精准审核购机、报废报补资料,严格核查核实真实购机,适时公开公示;二是要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源头监管,调查已发现的经销企业、终端经销商和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告;三是要做好农机购置、报废补贴报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确保资料信息安全和长期备查;四是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向购机者和农户宣传安全生产法规,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会议指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自身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一是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要开展对重点补贴机具的抽查核查工作,对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进行监管核查;三是要宣传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宣传好涉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四是要及时公开公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布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和群众政策咨询;五是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等。
会议还就县农机监理站履行牌证机具的核验监管职责和农机日常安全作业监管压紧压实机具使用操作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相关要求。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qxdt_86/cnx/202110/t20211026_1656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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