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简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0年末,张家港市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江苏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公开出让,这是我市首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的土地总面积约40亩,将用于开发精品民宿和打造现代工业小区。苏州目前正在建设“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过程中坚持着几点原则:一是入市交易践行“同权同价同责”。同权是集体拥有占用、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同价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参照国有土地,同责是税负公平与共同承担义务。二是明晰入市土地的权属性质。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集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负责入市工作,通过市场配置,确保企业通过拍卖获得有产权保护的建设用地。三是按照“两确保、一增强”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确保政府通过收益调节金与税收收入保持基本一致,确保农民在入市中取得的直接性补偿收益与土地征收保持基本一致,收益留给镇、村集体的收益用于增强集体经济。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08/74f256eb2a3647f4a8dbcc89de8122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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