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一、明光市经开区原工会主任、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肖运好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底、2016年6月、2018年7月,肖运好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价值2800元。此外,肖运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肖运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凤阳县大溪河中心小学原校长杨吉宏违规招待、滥发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杨吉宏在任大溪河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虚报套取资金270883元设立“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违规支付招待费用44114元、滥发津补贴112570元等。2020年1月,杨吉宏被免去校长职务。2021年2月,杨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nyncj.chuzhou.gov.cn/czsjwzsnyncjjjjcz/jsjy/1104170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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