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亳农〔2021〕128号
刘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面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及建立溯源制度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办理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23号提案时,我局牵头负责,协同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共同办理。农业农村部门主要从规范屠宰企业生产、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产地监管等方面着手,全面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市场监督部门负责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为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一、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畜禽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全市现有畜禽屠宰厂8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5家,家禽屠宰厂3家,2020年全市全市畜禽屠宰厂屠宰生猪17.7万头、家禽5740.3万羽。我单位采取定期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坚决查处屠宰厂违法生产行为。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和检验人员管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抽查,按规定实施屠宰检疫,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发挥驻场优势,对屠宰场的违法行为能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
(二)推进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安徽省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制度,牛、羊、禽未强制要求实行定点屠宰。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严格要求屠宰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六化”标准,有效提升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水平形象,提高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屠宰场追溯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记录完备、追溯可查的制度,及时、规范、真实、准确地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从进厂到产品出厂各环节的有效追溯。坚决禁止病害猪及其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向市场或加工场所。
(三)加大畜禽屠宰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大排查工作,加大私屠滥宰易发区及多发区的巡查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全市发放告畜禽养殖户及产品经营户的一封信5519份、宣传资料7600份,出动执法车辆354辆/次,执法人员1475人/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46个,立案查处涉嫌私屠滥宰、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品案件29起,案件查处办理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开展风险监测抽样工作。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自主开展100批次鸡蛋、100批次畜禽肉产品的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无不合格样品。继续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做好畜产品、兽药、饲料抽检工作,完成全年对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抽样送检工作。协助省农业农村厅完成2020年部级屠宰环节风险监测任务,对东昕屠宰场进行抽样送检,共抽取猪肝4份、猪尿4份。按照《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畜产品及生物制品抽样的通知》要求,对我市风险监测抽检任务进行分配并监督县区规范抽样,全市共抽取畜产品45批次,抽检兽用生物制品动物疫苗4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从源头降低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市场监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监管。一方面,增加市场检查的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餐馆、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在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建设131处食品快检室。每天快检筛查1300批次以上的食用农产品;开发包含“源头查找、流通监管、消费者追踪”三大功能的“票证云”追溯应用平台,商户在平台进行产品信息录入登记,入库后系统自动为每一批次产品生成唯一溯源码,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全程追溯目标。
(二)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2019年以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引导超市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升级肉菜采购模式、审查肉菜源头信息、强化销售过程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等。去年,市食安办授予9家超市为2020年度“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
(三)加大畜禽等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牛羊猪肉中“瘦肉精”和兽药残留及其他畜禽产品突出问题为重点,2020年全市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9100批次,整体合格率97.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及时将监督抽检结果在市局网站公开。同时,加大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力度,召回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对销售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推进优化屠宰产业布局。以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各县(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基数,控制生猪屠宰场总数,扶持大型屠宰场建设,加快现有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提高本地自建或合同养殖场屠宰比重,采用梯次配置屠宰企业以供应本地市场,达到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产业布局目标,实现出栏畜禽就近屠宰。
(二)加快屠宰企业一体化进程。引导大型养殖企业例如牧原、禾丰等配套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实现生猪原则上就地就近屠宰,形成养殖与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格局,逐步实现屠宰养殖、疫情防控、产销衔接一体化发展,标准化审查、智能化管理、冷链化配送、品牌化经营。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加快推进健康肉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冷链配送体系,鼓励发展畜禽产品电商和开设消费体验店,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计划到2025年,每县区建成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企业1家。
(三)加强肉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知识和畜禽产品科学消费的宣传等。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养殖场核验等,通过制作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树立屠宰企业及肉品经营户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畜禽肉品违禁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屠宰市场,维护畜禽屠宰行业的公平竞争,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健康发展。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方式,依法取缔所有生猪私宰场点,对规模较大、问题突出、长期存在的钉子窝点要一查到底,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营造市场经营良好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围绕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争取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逐步实现家禽定点屠宰、冰鲜上市,并积极配合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开展试点建设,做好跟踪和经验总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大力宣传和推广。同时,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规范家禽宰杀行为,进一步推进畜禽定点屠宰和落实溯源制度,有效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感谢您对畜禽屠宰及建立溯源制度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给予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单位联系电话:0558—5125675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1697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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