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字 与众不同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7月28日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邀请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韩松律师进行专题讲座。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更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因《民法典》涉及面广内容丰富,60分钟的课程往往让人无从下口,但韩松律师利用其非常的概括能力及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农业干部上了一堂思路清晰、逻辑强大、活泼生动、记忆深刻的民法典讲座。从民法典的精华“权利”两字入手,逐渐展开解读民法总则,阐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等基本概念,并通过案例帮助理解。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法典》中涉及民事主体的概念及其权利和民事法律行为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为《民法典》的自学与深入了解奠定了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0/7/29/art_1594253_5635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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