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设美丽沈阳,按照《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工方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行动计划和方案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沈委办字〔2021〕1号),制定本清单。
1.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处室:农办秘书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责任处室:渔业渔政处
3.负责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推进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药合理使用,促进节水农业发展。责任处室:种植业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投入品监管处)
4.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染疫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处室:动物防疫处(动物检疫监督与兽医医政处)
5.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责任处室:农田建设管理处
6.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农业清洁生产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发展农村地区沼气、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化利用,推进秸秆收储点(中心)建设和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责任处室:农办秘书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7.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指导有关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临时贮存工作。责任处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投入品监管处)
8.负责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产业处、生态化发展。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划定禁养区,协助生态环境部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污染减排总量控制计划。责任处室:畜牧产业发展处
9.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责任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10.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种植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种植业)环境污染事故。责任处室:种植业处、渔业渔政处、畜牧产业发展处、农业安全生产处
本责任清单是对《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充实完善,各部门要坚决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本部门职能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责任。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27281981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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