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强化管理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选优配齐班子。全市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46.9%,平均年龄44.4岁。推行村支书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兼任率达98%。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由县乡党委书记直接包联,并依托“常青树行动”选派132名已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集体经济指导员。
二是健全治理机制。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建立“三会”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离、账务分设,全市66.3%的村完成了账务分设。
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发展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重要内容。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允许改革失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大胆创新。落实增收奖励,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章程,每年提取不超过20%的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作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报酬。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9/15/ac8194b725794bd6a8cf32f97a204a7e.shtml
上一篇: 四川省绵竹市做优猕猴桃“川果”发展
下一篇: 乐山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乡村法治建设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