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被挖成水塘养小龙虾并享受地力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违规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14日,广东省农业和农村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针对梅州兴宁撂荒地被挖成水塘用来养小龙虾,还一直在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事,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表示,此举违规,反映出基层监督不到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一直以来,国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最近,有群众向《广东民声热线》反映,梅州市兴宁市出现了大量基本农田养小龙虾,耕地失守严重的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在兴宁市永和镇林场村,两百多亩的撂荒地被挖成水塘用来养小龙虾,但这些改变了土地性质进行“非粮化”生产的基本农田,仍享受着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地力补贴。而且,该养殖项目还是当地镇委书记招商引资来项目,且没有养殖许可证明。
对此,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表示,此举违规,反映出基层监督没有到位,广东农业农村部门将吸取教训,加强基层管理。
据顾幸伟介绍,近年来,小龙虾“走红”市民餐桌,让很多养虾的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稻虾混养”模式可以让龙虾与水稻形成可循环的生态链,让农田得到综合利用。但由于养虾利润高于种稻,有农户片面追求利益“挖田养虾”,毁坏基本农田,违反了国家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规定,“稻虾混养”模式只允许10%的稻田用来混养。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何国威表示,农业农村部的最新规定已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机制,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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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nyyw/content/post_3519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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