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培训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8月30日上午,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为主题的第二十四期“四个一”业务培训活动,由晓英讲解,执法支队全员参训。
此次培训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失职问责为主线,明确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执法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或者有碍执法公正的要求。
会后郑耀辉支队长根据动物卫生监督中常见的六类案件进行了讲解,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契合执法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对今后执法办案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开拓视野及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执法支队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执法常见类型案件培训活动,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律观念,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为全面推进我盟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443611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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