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闽农法函〔2021〕207号
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年度重点学法要求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现印发《2021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未列入清单的单位也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一、制定普法计划。根据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制定2021年普法计划,于4月底前报送厅法规处。
二、归集普法信息。及时将普法活动相关资料、图片等信息归集上传至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农业法治宣传”栏目。
三、做好工作总结。专题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法规处,半年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5日前、11月20日前报送厅法规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nyfzxc/202103/t20210331_5560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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