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
序号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市直部门 | 备注 |
1 | 13012022900Y | 农药经营许可 | 省级、市级、县级 | 1.《农药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条款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
2 | 000120172000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市级、县级 | 1.《植物检疫条例》,依据文号: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7日修正,条款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办〔2014〕17号,条款号:附件2(二)第12项。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
3 | 000120205000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依据文号: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五条。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依据文号: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第6号,条款号:第三十二条。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办发〔2018〕1号,条款号:第21项。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
序号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行使层级 | 法律依据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市级部门 | 备注 |
1 | 130120023700Y |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市级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六条。2.《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依据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3号,2016年6月14日修正,条款号:第一条。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0/zfgc_1_1_12/26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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