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船捕(2020)HY-200004号证件作废 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1-06-03来源: 作者:
崇明区沪崇渔22083号海洋渔船所有人刘迎春(身份证号310113198211045716),于2021年3月18日在崇明区奚家港水域,将该船《渔业捕捞许可证》(证书编号:(沪)船捕(2020)HY-200004号)落水遗失,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特此声明作废。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http://nyncw.sh.gov.cn/gsgg/20210423/91a9815f6ad4457099ac1afa675cefce.html
上一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4号
下一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