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的菜单让警察也吓一跳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面临惩处
发布时间:2015-12-31来源: 作者:
过年回家,带点好吃的特产给家人是人之常情。但也有人带的“特产”有点夸张:不仅有活的鳄鱼,还有斑鸠、獐等国家保护动物。12月17日,南浔警方就在公路上接连查获两辆私自携带野生动物回家的车辆。
当天傍晚6点,一辆从安徽方向过来的奥迪a6开进了南浔警方设在湖盐线上的检查卡点。检查人员发现车子的后座以及后备厢中有十几个麻袋。
打开袋子后让警方大吃一惊:麻袋里装的都是野味!“有斑鸠,野兔,还有獐、鹿。”现场民警俞杰说,好多动物他和同事甚至都没见过。”
开车的是一对姓姜的兄弟,两人前几天回了安徽老家。他们告诉警方,老家山里有各种野味,在当地也算是一种“特产”。眼看就要过年了,兄弟俩这次回桐乡前,就想着带一些特产给生意上的朋友们尝尝鲜。
俞警官说,他们带回桐乡的野味装了十几个麻袋,将后备厢都塞满了,有几袋只能摆到了后座上。
这些野味他们一部分自己吃,还有一部分打算送人,其余的准备出售。现在,这些野味已经被警方查扣。等情况查明后,这对来自安徽的姜氏兄弟可能将因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而面临惩处。
刚刚处理完这一车的野味,没想到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南浔警方在同一个地点又查到了一辆偷运野生动物的普桑。这回让警察更想不到的是:车子的后备厢里居然装了两条鳄鱼,还是活的!
现场民警陆才华介绍,被查到的车主姓徐,40多岁。当时他一个人驾车从湖州赶往嘉善。“打开后备厢,我们就吓了一跳。因为整个后备厢里装着两条活的大鳄鱼。”陆警官说。由于两条鳄鱼太大,麻袋只套住了鳄鱼的前半段,后半段基本裸露着。“虽然尾巴、脚都捆绑着,但是还是在挣扎着。”
据介绍,这两条鳄鱼,一条1.8米长,一条超过了2米。车主自称是在湖州买的这两条鳄鱼,准备带去嘉善杀了吃的。“吃货”们的菜单,让警方也吓了一跳。最后,这两条鳄鱼被警方送到了湖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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