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5第025号)
发布时间:2025-10-09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依据绥化市检验检测中心申请,经评审专家组考核,该单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510/c00_318784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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