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8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厅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认真研究,拟推荐董佳丽同志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4至9月29日。
对拟推荐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311-8625679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tzgg/19707621159047987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