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大豆加工“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农牧局、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大豆加工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破解加工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不足、科技研发能力弱等问题,组织实施2025年大豆加工“揭榜挂帅”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内容
每个“揭榜挂帅”项目可以申报多个大豆加工发展方向,依据项目建设内容确定资金申请额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一)大豆高端功能化油脂方向。发展重点:围绕当前市场对高品质、健康食用油的需求,支持改造升级豆油、调和大豆油、零反式脂肪酸等高端大豆油脂加工生产线,创新加工技术水平,开发富含维生素E、DAG二酯油、MLCT食用油(“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等高端功能化油脂,推进油脂向婴儿食品、医药及化工等领域拓宽。预期目标:新建或升级改造大豆油生产线1—2条,开发2—3个新产品,新增或利用大豆加工产能10万吨以上。
(二)大豆蛋白方向。发展重点:开展大豆蛋白产品研发,开发高品质大豆功能肽、磷脂、异黄酮、甾醇等活性成分提取,浓缩蛋白、分离蛋白、拉丝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预期目标:新建或升级改造大豆活性成分提取或蛋白生产线1—2条,开发2—3个新产品,新增或利用大豆加工产能5万吨以上。
(三)大豆发酵制品方向。发展重点:围绕健康产品消费需求,坚持传统工艺与新型工艺相结合,开展豆酱制取高效、发酵快速可控、人工增香、低盐化及新产品开发,实现发酵豆制品现代化。重点发展腐乳、酱油、豆瓣酱等发酵豆制品,干豆腐、水豆腐、油豆皮等特色豆制品。预期目标:新建或升级改造发酵制品、特色豆制品生产线3—4条,开发5—6个新产品,新增大豆加工产能2万吨以上。
(四)大豆休闲方便食品方向。发展重点:新建或改建休闲方便食品生产线,开发豆干、豆卷、素肉、黄豆锅巴等休闲豆制品,豆浆(乳)奶茶、液态豆制品,便捷冲调的豆浆新饮品,提升大豆制品加工产能。预期目标:新建或改建休闲方便食品生产线2条以上,开发3—5个新产品,新增大豆加工产能2万吨以上。
二、揭榜条件
揭榜申请单位应为大豆加工企业或由其牵头组建的联合体,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联合申请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具体条件如下。
(一)揭榜企业应以大豆及中间产品为原料开展加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合法规范。
(二)揭榜企业须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70%),并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三)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针对榜单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成员间应签订“揭榜挂帅”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具体任务、建设时限、资金预算等,确保揭榜项目顺利实施。
(四)揭榜单位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内(以申请截止日为节点)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等,并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以及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作出承诺。
(五)揭榜单位应对财政奖补资金及配套资金实施专账核算与管理,按季度向自治区农牧厅报告支出进度。企业申报时须签署资金配比承诺函,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资金预算。
三、资金安排
(一)资金用途。奖补资金用于加工企业新建、改扩建精深加工生产线,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加工配套车间建设、联合开展大豆加工关键技术研发、副产物高值化利用、品牌营销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揭榜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等。
(二)奖补标准。按照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的50%给予奖补,每个揭榜项目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资金安排根据揭榜方案论证测算,按程序核定。揭榜项目配套资金与财政奖补资金配比不低于1: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作配套资金要求。同一项目不得享受同类政策支持。
(三)资金下达。项目任务书签订后,自治区按照揭榜任务情况分配奖补资金,切块下达至相关盟市。按照批准建设时下达40%、通过中期评估后下达30%、完工验收后再下达30%的方式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揭榜申报。揭榜单位应结合大豆加工发展方向,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大豆加工“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向所在地旗县农牧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推荐。各级农牧部门要严格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遴选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旗县农牧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和实地评估,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行文报送至盟市农牧部门。盟市农牧部门汇总复核申报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同意后,于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版(3份)报送至自治区农牧厅。
(三)组织遴选。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采取“评审+答辩”的方式,综合考虑揭榜单位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产业发展效益等因素,择优确定揭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公布名单。自治区农牧厅向社会公示揭榜单位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任务实施。揭榜单位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揭榜任务,原则上1.5年内完成揭榜任务,最多不超过2年。各级农牧部门负责跟踪任务进展情况。
(六)中期评估。项目任务书签订8个月后,围绕阶段任务落实、生产线建设、产品开发、大豆加工量等内容开展中期评估,出具评价报告。
(七)项目验收。揭榜单位完成揭榜任务后,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盟市、旗县农牧部门和揭榜单位做好配合落实。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牧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遴选推荐、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严格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实现对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违规惩处力度,发现企业骗取、套取奖补资金情况的,按规定程序追回已拨付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鼓励企业依托揭榜任务,建设大豆生产基地,稳定优质原料供应,促进生产、加工协调发展。企业要建立大豆经营台账,及时、准确反映大豆原料采购、保管、加工和产品销售等数据,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联 系 人: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
张兴隆0471—6652053,李堇帆0471—6652281;
电子邮箱:nmtjgc@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豆加工揭榜申报材料(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509/t20250915_2790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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