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12-02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合作经济处组织北辰区、武清区农业农村部门、有关乡镇、村负责同志和有关经营主体召开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座谈会。市农业农村委合作经济处负责同志对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严格加强闲置农房租赁合同管理。城镇居民、社会资本等租赁农户住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二是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津农委规〔2020〕9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有关涉农区要深入镇、村宣传和解读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412/t20241202_6794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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