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多部门联合行动整治夜市上违规调运及假劣肉制品
发布时间:2024-11-04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维护夜市的良好秩序,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开展了一场针对夜市上违规调运的及假劣肉制品的联合整治行动,对兴安县城区内的夜市摊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
10月30日晚,联合执法队伍兵分三路,对兴安县城夜市集中区域的烧烤摊(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重点场所进行了逐一排查。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各摊位所售肉制品的来源渠道,认真核查了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货凭证等文件,确保肉制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发挥专业优势,重点检查了肉制品的生产源头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违规屠宰、未经检验检疫等问题。对于一些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摊位,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肉制品进行了暂时扣押,并要求摊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夜市摊主和消费者宣传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讲解了如何辨别假劣肉制品的方法以及遇到问题如何及时举报,提高了大家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夜市违规调运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市民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夜市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92239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