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镇: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强化桃城清廉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4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村级权力规范运行,10月14日,大新县桃城镇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针对村集体“三资”的范围、管理村集体“三资”方式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今天的培训,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认识到自身担负的职责和任务,我会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监督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桃城镇万礼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桃城镇镇纪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纪检监察员“探头”作用,采取“镇纪委+村级监委会+村级纪检监察员”联动监督模式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纪检监察员列席村委会、村级评议会等,对党务、村务、财务公示公开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跟进监督。对监督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晰、日常管理混乱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当地共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检查18次,督促完成整改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个,进一步有效推动提升“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桃城镇将加大清查力度,推动‘三资’管理明晰化。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盘点,通过召开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会议,压实村级‘一把手’主体责任。同时,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监督事项纳入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推动‘小微权力’运行公开化、监督立体化,持续推进桃城镇清廉建设。”大新县桃城镇纪委书记陆桂珍说。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cz/t19120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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