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49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4号),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查询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4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按照当年资格授予公告要求,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证书颁发
广东考区已全面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获证人可在11月18日后,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第57号公告》(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03772.html)自行申领电子证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5056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