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事故急救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4-09-29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农机作业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平安幸福,如在农机作业中不幸遭遇农机事故,不必太过慌张,应该这样做:
1.发生农机事故时,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2.农机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抢救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止血。在紧急情况下急救伤员时须先用压迫法止血,然后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
4.遇到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骨折伤员脊柱可能受损时,不要改变伤员姿势。有玻璃等异物扎入伤者体内时,不能立即拔出。
5.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焰根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大家珍惜生命,守护自己的幸福。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nn/t19039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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