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24-09-29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9月19-21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国家农业科创中心举办第一期2024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来自广州和清远市的96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培训。
今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共分4期进行。此次培训班邀请了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外国语大学等高校的法学教授以及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等农村基层治理的常用法律知识,广州国家农业科创中心主任专题分享了《科创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学员们还参观了广州国家农业科创中心种业馆、科技馆、农业+馆、种质资源圃等要素平台,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模式及“广州市百千万工程服务中心”。
本次培训班旨在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普法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意识,将其打造成我省农村尊法守法的领头雁、学法用法的宣传员、涉农纠纷的调解员,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护航,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学员们表示,培训班的课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助于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和法律素养,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不仅要自身学法懂法,更要积极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目前,全省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830户,有示范户的行政村(含部分社区)占比达到89.66%,培养法律明白人11.6万人。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nyyw/content/post_450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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