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08-26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农业农村厅考核,吉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信息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zycxfz/202408/t20240821_89647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