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08-26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农业农村厅考核,吉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信息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zycxfz/202408/t20240821_89647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 金融赋能 肉牛产业“牛”起来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