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12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补助对象:“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中高职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三、补助期限: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四、补助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补给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五、资金安排:“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列支。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8/4402c3a0238544948d9e6cffd8029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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