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部门”联合调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5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农业农村厅、审计厅等职能部门,采取“室组+部门”联动机制,由厅级领导带队分三组深入全区22个县(市、区)“解剖麻雀”式调研督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聚焦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工程项目、村级债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9类问题,随机抽取全区39个乡镇(涉农街道)7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实地对账、查看资料、案例解析、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地推进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指导。
调研组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序进度,确保专项行动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群众感受到明显的变化。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合力,切实消除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盲区。要采取领导包抓、专班推进、台账销号等措施,紧盯问题短板,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同纪委、组织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问题线索移交等机制,及时掌握新情况,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形成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工作合力。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各地要拉网式清查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规章制度,精准识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细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运营、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控约束制度,筑牢集体“三资”监管的“防火墙”。

(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买世瑜 摄)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7/t20240710_459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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