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划定耕地保有量10122.63万亩
发布时间:2024-07-01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新疆宣传活动在昌吉市举行。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目前新疆划定耕地保有量10122.6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226.31万亩,成为全国九个超额承担国家耕地保护任务的省区之一。
近年来,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推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地落实,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将来可以实现实地看、在线报、远程督、联合管的共同保护耕地工作新模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长谢静现场回答农民提问时讲到,2024年3月,自治区出台实施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区、地、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随着系统平台的不断完善和乡村网格员队伍的建设,可全覆盖、无缝隙实行耕地保护,在田间地头,就可以了解地块属于一般耕地还是永久基本农田,若发现破坏耕地或者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都可以及时从APP进行上报,确保每一块耕地有人守有人护。
另外,自治区印发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管理办法,根据水资源保障情况,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调查评价,研究编制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推动耕地批量增加。截至目前,自治区调查确定耕地后备资源866.36万亩,占全国总面积的18%,居全国第一。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军表示,要以本次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巩固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成果。有序推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依法加强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查监管,以土地的高效配置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协同发展、共同富裕。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576/202406/a7bfd491b8a04099869a38b6c01118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同德县被授予“中国牦牛之乡”2025-11-12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