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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增3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2024-06-18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期,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宁夏广银米业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鑫海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紧紧围绕农业重点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按照“强龙头延链条创品牌 拓市场带农户促增收”的思路,培育了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全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家。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把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提高产业附加值、促进联农带农的重要抓手,坚持外引内培,强化政策扶持,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为推进“六特”产业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倍增计划”。引导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大力开展“敲门招商”行动,紧盯中国500强农业企业等大型企业,吸引“链主”企业落户宁夏。力争通过2-3年努力,龙头企业数量和产值较2022年实现双倍增。二是统筹做好相关政策支持。加强统筹,将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功能互补、用途相近或衔接的涉农资金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形成财政扶持合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项目建设,落实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和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对龙头企业金融、保险、用地等要素的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和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租金+分红+劳务收入”等模式,将企业与农民从简单的产品购销、劳务聘用、土地流转,转变为更为紧密的合作共赢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让农民长期享有持续稳定的收益。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6/t20240612_4565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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