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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4-06-18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6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提高项目规划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今后,各地落实年度任务和国家重大战略所需农田建设项目均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原则上不得选择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并按照项目储备库确定的优先序进行选择。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是保障农田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实施的重要工作,《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立管理制度机制,使我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有了操作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农田项目实施。

  《办法》明确,纳入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当地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内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除永久基本农田外,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河湖管理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格管控类耕地内、退耕还林地等禁建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入库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制度,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组织乡镇政府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方式,动态编制农田建设项目入库相关材料。

  同时,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年度任务以及到2025年、到2030年的规划任务,《办法》明确,县(市、区)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储备规模,按照各地农田建设规划和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分年度储备,至少确保两个年度立项需求,并逐年更新调整。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6/17/art_27774_4922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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