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岳池县认真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监测
发布时间:2024-06-12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1)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岳池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全县2020年、2021年被评定的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进行监测;向相关乡镇下发了监测工作函,要求乡镇通知并协助示范社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监测工作。
(2)加强业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切实加强对被监测的农民合作社的财务指导,要求合作社严格按照监测要求规范财务制度和报表;通过集中培训、单独讲解、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指导合作社规范编制监测资料。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讲解18人次,解决资料完善问题23个。
(3)严格审核把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被监测合作社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报送的监测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财务报表、各种数据的逻辑性以及生产经营数据的真实性等方面的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及时向同级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征求意见。全县参与监测的6家农民合作社均通过监测。(唐小蓉)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6/11/619fbe61057e4f1f9a1b2b22ad5ffc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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