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学” 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4-05-13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提升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的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厅本级167名持证人员全员参训,推动厅本级执法培训活动落地见效。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下发《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细化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要求。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的8个处(局)和12个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培训班领学导读,积极发言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带动本单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学习主动性,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执法培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是结合实际认真学。厅机关各行业监管处局结合本部门岗位职责,围绕“绿箭护粮安”等执法行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种子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创新方法反复学。依托法制教育网和宁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慧执法”平台,认真学习宪法、行政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突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采取案例式、研讨式等多样化方式,以评代培,以评促学,以比促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结合行业监管工作内容,互相研讨交流、答疑解惑,分享本行业的执法监督过程中的做法经验、典型案例等,力促执法人员互学互监互提升。
四是严格要求督促学。各处局负责人利用支部教育等部门活动,及时了解本单位培训人员学习进度,督促执法人员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厅法规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定期了解执法人员学习情况,对学习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人员及时督促提醒。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印发普法知识测试题,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成效,强化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认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同时要求各行业监管处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涉农企业在农资生产、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5/t20240511_4536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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