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探索“院落+” 推动乡村善治
发布时间:2024-05-13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重庆涪陵区大顺镇聚力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以群众聚集的农家院落为基本单元,以“院落+”推动乡村善治,有效激发群众参与意识、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实现群众参与好、人居环境好、邻里关系好,让院落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建立党建引领机制。大顺镇在院落内加强党的工作覆盖,构建“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院落”的组织体系,把院落作为党员活动阵地,推动网格向院落下沉、组织活动向院落延伸。在村(社区)党支部的指导下选好“院落长”:对有党员的院落,引导群众将党员推选为“院落长”,发挥党员带头表率作用;对没有党员的小院,由村(社区)党支部指派干部或优秀党员代行“院落长”职责。深入推进“党员联系群众、群众评价党员”制度,每名在家且身体状况好的党员联系附近5-10户群众(以监测户、民政救助对象、地灾点群众等为重点),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搭建党群“连心桥”。
探索院落治理机制。大顺镇选择22户较完整或集中的传统院落,组织开展“党员中心户院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院落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党员中心户院落”探索“院落点单、网格接单、村(社区)和镇两级买单”方式,广泛开展“+思想”“+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丰富“院落+”内涵,实现联建共建、服务共享,提升院落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因院制宜,挖掘每个院落背后的传统习俗、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文化底蕴等特点并以此命名,力争做到“院院有特色、处处有乡愁”。
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大顺镇充分尊重群众在“院落+”建设、管理、运行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治理架构,引导群众有序有效参与院落治理。对涉及本院落的重要事务,如摒弃农村大操大办、办理无事酒陈规陋习等,由院落全体群众讨论决定,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商量办,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引导院落群众共商共定院规,常态化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塑造院落文化。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兑换奖励机制,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鼓励院落群众主动参与获取积分后兑换成所需生活用品。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405/t20240513_64552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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