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8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政策原文: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委对《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明确各区能繁母猪及规模猪场保有量,按照设计年出栏规模分别建立国家、市级、区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明确加强监测预警、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ZCJD152022/202404/t20240430_66147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