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豆玉米单产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运城、临汾、晋中、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耕耘者”振兴计划2024年度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定于近期举办六期“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豆玉米单产提升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4日-6月7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紧密围绕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作,宣传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相关政策,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和模式,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集成配套现有良种、良机、良法、良制提高单产,提升综合效益,带动大豆玉米等农作物增产增效。
三、参加人员
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或农业种植工作负责人、农技人员,从事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示范社、示范农场优先)。每期组织60人参训,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10人,经营主体50人,具体参训名额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分配。所有参加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已参加过“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的请勿参训。
四、有关要求
1.遴选参训学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要求和名额认真遴选培训对象,确保直接从事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种植、具有辐射示范潜力和培训意愿的学员参训,并督促学员通过“为村耕耘者”微信小程序完成登录报名和线上预学习任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于4月19日前将参训名单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好人员,确保足人、全程参训,参训情况将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考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要内容。
2.协同组织实施。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内容认真制定培训方案,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和“耕耘者”振兴计划项目工作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要有序开展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开班申请、建立学员微信群、组织学员在开班前完成线上预学习任务和现场培训等各项任务。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带队负责人,协助培训机构督促学员按时上课,完成培训任务。
3.筛选晋级学员。初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综合考虑学员学分累计情况和培训表现,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筛选进阶培训学员,每班择优筛选10人参加进阶培训。具体进阶安排另行通知。
4.其他有关事项。培训相关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师资费等)由腾讯公司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训学员务必按时报到,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得相互宴请,禁止饮酒。有发烧、咳嗽等明显身体不适的请勿参训。
联系方式: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人: 张康萌0351—8235231
省农经法律中心联系人: 任路路15035686991
山西农大继续教育中心联系人: 赵乐19834542939
附件:1.2024年“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豆玉米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安排表
2.2024年“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线下初训报名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0/202404/t20240418_95408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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