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的律师事务所材料进行了评审,并经省司法厅审查把关后,拟聘任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厅外聘法律顾问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不受理匿名信函和匿名电话。
联系邮箱:82622582@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5/202402/c00_317107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同德县被授予“中国牦牛之乡”2025-11-12
-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展(演)示中心修缮工程成...2025-10-27
- 第七届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论坛在陕西杨凌举办2025-10-27
- 龙江高粱品种新疆复播喜获高产“冬小麦—早熟高粱”新型种植模式明年将重点...2025-10-27
- 习近平将赴韩国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韩国进行国...2025-10-27
- 一块农田记下两笔丰收账202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