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续展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兽医实验室监测预警能力支撑,根据《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农医发〔2009〕15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续展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19〕306号)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组书面评审和现场考核,认定咸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7个市、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符合农业农村部市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要求,并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续展有效期5年。
附件:陕西省考核合格兽医实验室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nyncth/20240118/98345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农业和公安部门强化“警农”联动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效能2025-09-15
- 黑龙江省高纬度规模化养殖小龙虾获成功2025-09-15
- 2025年绥滨县基层农技推广跨省实训观摩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2025-09-15
- 河北省召开“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河北庆祝活动”新闻发布会2025-09-15
- 重磅微视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2025-09-15
- 刘国中在黑龙江调研时强调 全力以赴夺取秋粮丰收 持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