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一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08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15件202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周某等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假农药案”入选。
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以来,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支队在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及时对外公布农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支队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先后办理了宋某光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产品案、韦某练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和持有伪造的检疫标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切实达到了“查处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案例回顾
202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该市柳南区太阳村镇某村有一非法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对该黑窝点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标称柳州市某消杀药剂厂生产的农药21.01万袋(瓶)、无标签农药3940瓶、农药原药5桶。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周某等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从2021年7月开始在该窝点内非法生产涉案农药,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广西、江西、浙江、福建等地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产品销售金额100.56万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公安机关以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当事人进行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lz/t18206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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