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解读: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273号)已于2022年11月29日印发实施,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快供应商审核推荐
脱贫地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畅通供应商推荐渠道,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把关,乡村振兴部门强化联农带农和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成效的审核把关,在供应商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荐工作。原则上,优先推荐具备完备的农事记录和生产记录的家庭农场、带农增收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以及优质天府乡村公益品牌产品入驻。
二、加强供应商动态管理
脱贫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832平台”供应商入驻、运营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的跟踪评估,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本地意见,共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销量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三、提升服务供应商能力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配合“832平台”做好供应商运营培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公共性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对接全国供销总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612”工程,协同“832平台”搭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地仓、销地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不断提升服务供应商能力。
四、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脱贫地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联农带农益农机制稳定、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效果好的市场主体申报入驻“832平台”,稳步增加我省供应商入驻和产品上架数量,提高我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规模。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xczxj.sc.gov.cn/scfpkfj/scsgdjwj/2023/2/15/7c589e88dc314451acab9f4d5cbc6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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