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今年湖南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25件,处理118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20人。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全省查处的6起相关典型案例。
湘潭天易经开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罗义彬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农村公路项目承接与工程款支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定额补助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0.8万元。
湘阴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易卓夫利用汇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明细清单和导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的职务便利,多次虚构残疾人员信息并导入“一卡通”系统,骗取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共计27万余元;以其同学徐某某等人的名义,先后4次向县社会救助中心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5500元,并据为己有。
此外,永兴县太和镇样下村党总支书记刘小旺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并非法侵占集体资金,新化县西河镇小水村原村支两委虚报套取、截留私分征地拆迁款和村集体资金,安化县乐安镇横市村原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肖又初违规套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肖华在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被通报案例中,有的违规插手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谋取私利;有的想尽办法骗取套取国家惠民补贴资金;有的肆意贪污侵占集体‘三资’;有的在涉农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件的查处,既体现了我省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也反映出乡村振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必须严肃惩处、坚决纠正。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和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等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的“风腐”问题,做实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刘笑雪)
原文链接:http://hnsfpb.hunan.gov.cn/hnsfpb/tslm_71160/sxhl/202312/t20231221_32531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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