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关于申报创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创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的通知》(湘振联〔2023〕8号)精神,经各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评审推荐、省专家综合评定,拟定我省创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区14个,分别为衡东县、渌口区、新宁县、北塔区、屈原管理区、澧县、武陵源区、资阳区、江永县、新田县、洪江市、冷水江市、凤凰县、桂阳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8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乡村振兴局
传真电话:0731-82214853。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hnsfpb.hunan.gov.cn/hnsfpb/xxgk_71121/tzgg/202307/t20230731_29449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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