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河北省宁晋县等31个县(市、区)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作者:佚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在河北省宁晋县等31个县(市、区)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的批复
广电函〔2023〕149号
河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fp.hebei.gov.cn/2023-09/13/content_906860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