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护航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3-12-20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永宁县不断探索和完善动物检疫监管举措和机制。以规范乡镇产地检疫为目标,以提升动物检疫服务能力为根本,联合乡镇、动检及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在全县开展动物检疫、调运环节的监管及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
一是以培促学提升“技”。组织开展全县官方兽医及协检人员培训指导,举办培训班4期共100余人(次),系统讲授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及22个最新动物检疫规程,教育引导经办人员在基层一线以高技能展现新作为。同时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动物检疫宣讲活动,做到教育一个、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是源头治理突出“堵”。协调各乡镇及官方兽医全面宣传调运畜禽的检疫程序,确保持证“上路”。劝返未备案车辆、及时告知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步骤,同时做好产地检疫出证服务工作,避免未经检疫进入屠宰场或跨省调运。截至目前,已备案畜禽运输车辆89辆,检疫合格生猪1.5万头、牛1.6万头、羊17万只、禽类3433万只,跨省外调检疫合格肉牛0.7万头、雏鸡3193万羽。
三是屠宰查证做好“截”。发挥好屠宰场主体职责,严格做好入场前“查证验物”,禁止未经检疫畜禽进入屠宰场屠宰解剖,屠宰场官方兽医实施全流程检疫,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无证屠宰违法行为,加大屠宰环节畜产品抽检力度,避免因屠宰引起动物疫情。截至目前,屠宰环节共检疫合格生猪1.1万头、羊24万余只、跨省调运屠宰牛0.65万头;屠宰环节抽检畜禽产品107份,“瘦肉精”监督抽检8749份,全部合格。
四是违法违规重点“追”。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及相关部门群防群控,在调运、屠宰及销售环节发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将违法信息反馈至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公安部门等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全民“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培训宣传活动。
五是无害化处理全面“围”。明确乡(镇)、企业的属地和主体两大责任,协调乡(镇)政府、养殖和屠宰场主体、动检和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围。相关企业与无害化处理场签订委托协议共15家;各乡镇履行属地职责,对辖区沟边路渠病死动物及时无害化处置;执法部门对未经检疫运输、销售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无害化处理牛羊猪等957头、禽4.1万羽、肉及内脏产品0.5吨、皮12张。
下一步,永宁县将持续加大动物检疫工作宣传及落实力度,提高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水平,“检、监、防”结合,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312/t20231208_4376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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