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赴遵义市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市场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0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绿色食品企业用标,维护绿色食品的公信力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12月12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遵义市合力超市进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监察活动。
本次市场监察主要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主要是查看绿色食品用标产品是否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伪造、假冒产品及超范围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行为,产品名称、商标名称、企业名称是否相符,是否使用企业信息码(GF),同时对用标产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和包装宣传是否与产品相符进行核实。
检查组对商超中粮油、蔬菜、茶叶、奶制品及零食等涉及绿色食品的区域进行检查核实,共计核查包括大米、调料、奶制品等七类14个产品。检查人员详细核查了产品标签上企业名称、企业信息码、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产品生产日期、绿色食品单价、使用产品编号等,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滥用、盗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产品和包装未发现问题。
通过与商超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沟通,发现商超与消费者均存在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知度不高等情况。为更好地强化企业用标意识,引导企业积极用标、主动用标、规范用标,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绿色食品宣传和服务,提升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度,提高绿色食品在社会公众、行业的知名度,为维护好绿色食品的公信力、促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优质安全农产品消费起到积极作用,更好助力贵州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312/t20231215_83360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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